索 引 号: | 755464217/2018-00393 | 主题分类: | 公安 | 发布机构: | 公安局 |
发文日期: | 2023-06-01 | 文 号: | 有 效 期: | 有 效 | |
名 称: | 淶源縣公安局主要職能 |
淶源縣公安局主要職能 | ||||
发布机构:公安局 发布日期:2023-06-01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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淶源縣公安局主要職責是: (一)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、政策,按照縣委、縣政府指示研究部署全縣公安工作,并督促檢查本局各單位的執行情況。 (二)掌握信息,分析、預測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并制定對策;協調處置重大案件、重大騷亂、重大治安事故;管理集會、游行、示威活動;依法進行人口管理、居民身份證、大型活動和公共場所、特種行業管理工作。 (三)偵破刑事案件、經濟案件和毒品案件,處置涉外案件,依法實施技術偵察,承擔縣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。 (四)切實掌握影響社會穩定、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,分析研究全縣治安形勢,做出科學決策。 (五)依法開展出境入境和境(國)外人員在我縣居留、旅行的管理工作。 (六)負責看守所、拘留所的管理工作。 (七)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執法活動,承辦公安行政案件的復議、應訴;少管案件和收容教育案件的呈報;受理查處控告、控訴行政案件。 (八)保護正常宗教活動,掌握非法宗教勢力及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,依法打擊并研究制定對策。 (九)依法監督機關團體、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,加強機關、團體、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。 (十)負責全縣公安系統的有線無線機要通信工作。 (十一)負責維護道路交通安全、交通秩序以及對機動車輛、駕駛員的管理工作。 (十二)負責我縣槍支彈藥、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,指導監督安全生產工作。 (十三)負責對恐怖活動的打擊防范工作,掌握最新態勢,并提出相應對策。 (十四)規范和指導公安隊伍建設以及民警的教育訓練和思想政治工作。 (十五)組織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,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務活動進行督察,督辦民警重大違法違紀案件。 (十六)承辦縣委、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 聯系電話:0312-73190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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