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 務:縣委常委,政府黨組副書記、常務副縣長
工作分工: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。負責縣政府機關、發展改革、安全生產、應急管理、行政審批、自然資源和城鄉規劃管理、林業、礦產資源、京津冀協同發展、對內對外開放、重點項目、財稅、統計、國有資產管理、國企改革、政務公開、國防動員、地方志、政策研究、濱湖新區建設、民爆物品管理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縣政府辦公室(縣方志辦)、縣發展和改革局、縣財政局(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、礦產品交易管理局)、縣應急管理局、縣統計局、縣行政審批局(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)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、縣國防動員辦公室(縣人民防空辦公室)、縣建投公司、縣城投公司、縣民爆公司、縣石棉工業總公司、獨山城管委會、濱湖新區指揮部辦公室。
協助王燕同志分管淶源經濟開發區管委會、縣審計局。
負責與縣人大、縣政協的工作聯系。
聯系縣檔案館、縣稅務局。